信息來源: 《企業與企業家》 責任編輯:宋克杰 2012-09-04 13:55
——湖北省“企聯”舉辦《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培訓班
■ 本刊記者
2008年11月12日至13日,湖北省企業聯合會在/企業家協會/工業經濟協會(以下簡稱湖北省“企聯”)湖北應城湯池舉辦了為期兩天的學習貫徹《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培訓班。
來自鐵道部第四勘測設計有限公司、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武漢九通汽車廠、湖北省核工業地質大隊、火箭股份、枝江酒業、紅安卷煙廠等企業的主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理、人事部長、工會主席、勞資科長等領導和有關工作人員參加了培訓。
湖北省勞動廳勞動工資處副處長李建軍、仲裁處副調研員鄧濟先、湖北省“企聯”執行副秘書長陳明德分別就《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的立法宗旨、立法原則、三方機制在協調勞動關系中的重要作用、企業如何積極運用法律來提高自己的勞動合同管理水平、避免用工中的法律風險促進單位內部勞動關系的和諧、勞動爭議的仲裁和處理、勞動關系的協調及規范化操作等相關法律條款進行了講解,同時以大量生動的案例深刻闡述了企業的穩定與發展是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前提;全面、準確地理解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的精神和主要內容是處理協調勞資關系、維護員工和企業合法權益的基礎。
為了使培訓班成員深刻了解三方機制在協調勞動關系中的職責和作用,湖北省“企聯”執行副秘書長陳明德傳達了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湖北省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鄂辦發[2008]23號)文的精神,向參加學習的同志介紹了湖北省“企聯”是全省范圍內企業和企業家(雇主)組織的唯一代表,并按照國家的模式與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代表政府),省總工會(代表職工)共同組成了湖北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會議制度。簡要說明了湖北省三方機制在協調勞動關系中的重要作用及工作職責。并將湖北省“企聯”幾年來在推進和完善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以及勞動合同制度;企業改制改組過程中的勞動關系;企業工資收入分配;最低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等勞動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勞動爭議的預防和處理等方面所作的工作向大家作了通報,進一步提高和加深了與會同志對三方機制工作和企聯/企協是企業組織的唯一代表的認識。
培訓班成員還就本單位在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和疑點問題向主講人提出相關問題共同探討。同時學員們還在學習班上相互交流了本單位貫徹《勞動合同法》和《實施條例》的經驗和方法。